无形资产可以核销吗?
企业发生的无形资产的报废损失,允许税前扣除,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资料(比如: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审批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审批文件、土地、房屋等资产报废、处置后,需要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和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变更情况的说明等)。因此,对于丧失使用功能或转让、注销、拍卖的无形资产,企业取得上述资料可以进行核销处理。
另外,对于企业尚未支付并依法不需要支付的资产评估损失,比如:企业购并等发生资产评估损失,如果相应资产债务已经了结或者从该债务人处无法追回的,可以提供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债务人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政府部门有关债务人搬迁、关停文件等相应的证据、情况说明等可以进行核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