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什么时候计入损失?
在一般情况下,存货的盘亏和毁损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损耗,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在建工程出现的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的赔偿后的净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上述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的损失,均属已确认的损失。
因此,存货、在建工程已确认的损失是指存货、在建工程的盘亏和毁损经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确认后的净损失。确定“已确认的损失”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经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确认后的损失,包括定额内的短缺和定额外的短缺;二是不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失;三是计入“管理费用”和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净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