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改造可以入资产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时,必须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未超过固定资产单位价值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以凭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购进并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按照条例及本通知的有关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因此,工厂照明改造若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有关规定可作进项税额抵扣处理,计入资产价值;若取得普通发票,则未产生可抵扣进项税额,计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