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算不算个人资产?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显然,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
但是,住房公积金具有专门用途,必须用于住房的购建、大修或还贷等,因此,住房公积金的继承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
实践中,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储存余额,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继承人继承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只能作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等自住房消费类使用。若继承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使用条件,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住房公积金的,该住房公积金仍应暂时保存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待继承人符合提取条件时,再按照住房公积金的支取程序支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应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合法的继承人应提供有效的死亡证明、继承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等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支取,必要时应提供相关司法证明文书。
由此可知,公积金属于个人资产可以继承。值得注意的是,只有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的继承人,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住房公积金,继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作为住房消费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