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如何首次清查?
一、准备阶段
(一)人员准备:根据学校处室及具体工作内容组建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各部门固定资产分布及使用情况组成若干清查组,成员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部门兼职及专管人员组成。每个清查小组设组长一名,配置一名技术员和一名学生辅助人员。技术员配置原则为具有计算机及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知识的人员;学生辅助人员的配置原则为固定资产管理学生助理。人员名单报清查工作小组备案。
(二)工具准备:清查工作小组负责准备好计算机、条码机、扫描枪等清查过程中所必备的设备,统一配置,分组使用。各小组负责保管好各自所使用的清查工具,损坏或遗失按价赔偿,清查工作结束后统一交清查工作小组。
(三)资料准备:清查工作小组根据清查进度及要求定时向各清查小组提供各组所应清查固定资产的原始数据资料。
二、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可分为初查校验、补充清理、核实复核三个步骤。
(一)初查核对数据
1、各清查小组按照清查工作小组提供的数据,核对各清查小组所分配需要清查的实物。
2、使用固定资产扫码系统,逐一核对,对存在实物但没有条码的仪器设备,应向清查小组组长说明,待核实后再行处理;对有条码而无实物的,应向清查小组组长说明情况,待查明之后作报损处理。
(二)补充登记数据
1、清查过程中发现有实物但无登记记录的,应先在相应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上做好标注和统计,待情况核实之后,再进行清理和补录。
2、补充数据的来源为各使用部门提供的相关发票等。
(三)核实数据
1、对于在清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区别对待,仔细核查,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根据不同情况提交清查工作小组研究处理。
2、使用部门提供的未纳入固定资产清查范围的低值易耗品、低值仪器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四)复核查验数据
1、经“初查核对数据、补充登记数据、数据核实”工作以后,各清查小组根据清查结果,对本小组清查的固定资产认真填写《实物盘点卡》和《低值易耗品清查盘点卡》,经使用人、清查人核实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上交清查工作小组。
2、清查工作小组对清查数据进行复核,并在实物盘点卡上签字确认。
3、经复核确认的固定资产清查结果将存档,并依据《实物盘点卡》、《低值易耗品清查盘点卡》对相关管理系统作进一步的数据整理和录入,完善低值易耗品管理系统和固定资产条码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