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为何是资产?
在2017年9月4日发布的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中,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公告的直接作用就是全面叫停ICO。在叫停ICO的同时也宣布了,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而只是资产。
该份公告明确,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 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对于ICO和虚拟货币的监管,各个国家并不一样。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各国对待ICO和虚拟货币的态度并不十分苛刻。比如,在9月5日的参议院听证会上,SEC认为ICO的代币可能构成证券,因此必须要受到证券法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