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固定资产是什么?
铁路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为运输、生产商品、劳动资料、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铁路固定资产是铁路运输资源配置的核心内容,是铁路行业物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不可缺少又可反复使用的生产资料,是铁路行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铁路资本构成的重要部分,对评估铁路运输能力、考察铁路运输设备水平以及考核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铁路固定资产具有以下特点:单位价值高;使用期限长;使用过程中的实物形态基本保持不变;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对于已经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铁路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定期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计量,一方面要合理确认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另一方面要定期计提折旧,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准确选择折旧方法,并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关注其价值是否发生减值,如果发生减值时应该及时计提减值准备。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因为技术进步、法律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变化等原因,固定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发生变更,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适当的变更。在处置固定资产时,取得处置价款与固定资产的原值、已提折旧、减值准备以及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相关金额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