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哪月计提?
无形资产当月增加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无形资产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即计提折旧)。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会计制度还是税法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没有特殊的规定时,即对于一般情形,都是按直线法摊销,税法只是给出了最低摊销年限。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十二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第十三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取得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