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会没收资产吗?
如果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具有涉黑性质的,并且达到一定刑事立案标准的,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由办案单位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启动刑事没收程序,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追缴违法所得或责令退赔。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仅受到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缴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不会没收其它财物,也不会判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