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怎么投非标资产?
商业银行投资非标资产时,一般从委托行(通常为中小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受让信托投资计划受益权。其操作方式为,中小银行作为委托人,以理财资金向信托公司采购信托受益权,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以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作为投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资产的价款,获取上述基础资产。委托方可要求受托方回售上述受益权,由委托方自担风险、自享收益。委托方通常采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核算,投资的资产为受益权而非基础资产,双方的买入返售协议,是或有结算工具而非确定结算工具。
2013年“35号文”出台之后,监管机构要求商业银行逐步消化存量非标资产,新增非标资产必须纳入贷款核算。但由于表内贷款受到资本充足率、存贷比和信贷规模的约束,这一规定极大地压缩了银行的盈利空间,因而导致买入返售业务中,非标受益权作为类信贷资产的模式得到广泛运用。
在该类交易安排中,双方通常在合同中约定,由信托公司承担该交易类信贷资产的信用风险,而银行主要承担产品到期后的市场风险,双方实质上构成了“通道”与“委托”的关系,通过非标受益权的交易模式,将表内贷款转移至表外,从而逃避了35号文关于非标贷款纳入表内会计处理以及各项约束指标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