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固定资产包括哪些?
单位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具体包括:
(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行政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及庭院内围墙及附属建筑物等。
(二)一般设备,包括行政办公及一般业务用的通用性设备。
(三)专用设备,包括各种特定业务、业务用的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古(现)代图书资料、已竣工的建筑模型等。
(五)图书,包括各种业务、资料、典藏、教材、教参和行政办公用的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资料等。
(六)其他固定资产,包括未包括在上述五大类中的固定财产,如生产用材料、家具等。
单位应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并将清查盘点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通过损溢科目处理,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