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三会指什么?
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1、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2、选举、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对上述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也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