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资产安全吗?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仍存在争议,对其法律属性、权利归属、权利内容以及权能等内容,尚待立法予以明确。不过,网络虚拟财产能够被继承早已是民法学者们的共识。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将网络财产权益纳入法律保护范畴,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就有法院就虚拟财产继承权做出过判决,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锄禾网”虚拟货币继承纠纷案、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在“御龙在天”游戏装备继承纠纷案中,均认定网络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从目前的实务操作情况来看,如果想要继承逝者的微信、QQ、邮箱、网游等网络账号上的虚拟财产,通常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逝者生前的网络账号能够登录,且账号和密码知晓。如果是微信零钱、支付宝余额等具有现金属性且与实名银行账号直接关联的虚拟财产,可通过网络运营商进行继承的申请,提交逝者的注销证明、银行账户信息、密码等,由网络运营商核实相关信息并经过公示期后办理继承手续。
2、对于不能直接操作的,还需要逝者生前的身份证等个人信息。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民在上网时使用的电子邮箱账号、网络游戏账号、QQ号码等的注册信息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所以很多网络运营商处对用户个人信息均有备案登记。但为保护个人隐私,网络运营商不轻易向他人提供这些信息。实践中,继承人只有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逝者的虚拟财产的公证,拿到公证书后才能到网络运营商处办理具体的继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