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是贷款金吗?
存款准备金,是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的增长。存款准备金不是贷款金。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建立于1984年。1984年之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时行使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双重职能,因此不存在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的问题。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开始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当时规定,各专业银行以78年末实有存款余额为基数,按8%的比例向人民银行缴存准备金;在78年基数内增减的存款,按10%缴存准备金。1985 -1997年,根据金融运行和货币政策实施的需要,准备金率调整过五次,1997年末,全国金融机构法定准备金率为13%。1998年,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稳定考虑,在保持准备金率13%的前提下,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制度。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的准备金率为8%,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电储蓄 rates银行的准备金率为20%。1998 -2002年,准备金率调整过三次,全国平均为13。8%。从1999年起,人民银行准备金存款利率由低于金融机构利率改为同档准备金利率高于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以激励金融机构增加超额存款准备金。
2003年9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重新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在统一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基础上,对于资本充足率较低且资产质量较差的金融机构,按照较低的存款准备金利率执行较低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而对于资本充足率较高且资产质量较好的金融机构,则按照较高的存款准备金利率执行较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