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算不算银行贷款?
现在的人差不多每一个人都有一张或多张信用卡吧,如果平时不关心此类消息的人,可能也不太清楚,去年的时候,貌似有一个新闻是关于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的人,如果发生债务纠纷,银行是不能直接起诉的,需要先去法院进行诉讼,经过法院判决之后,银行才能依据判决申请执行,所以很多人也就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处理自己的信用卡债务,但有的人就觉得很疑惑了,自己花着银行的钱感觉心里很是过意不去,也觉得好像是在透支自己的人生一般。
信用卡算不算银行贷款?
信用卡的发行机构主要是银行,所以很多人会下意识觉得信用卡是一种单纯的贷款行为,其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向社会发放的,具有收集刷卡消费信息的卡类工具都属于信用卡范畴。
现在的信用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凭个人信用,发卡银行付透支利息,没有存款、办理各种分期贷款(如商场分期的3C产品、个人住房等等)服务收费。这种卡主要的利益点是免息免登记审批,先消费后结账,并且结算手续费低。
另一种则是银行为特殊消费群体量身定制的,主要为便利金融服务,属于银行储值性消费卡,有固定的分期期限和固定的消费额度,允许的分期数一般较短,为12-24期。如汽车分期、家庭装修分期、购买家电分期等等。这种卡的主要优势是专用额度,专项消费,免透支利息且先消费后结账。
也就是说现在大家的身边不仅有银行储蓄卡和银行信用卡,还有银行公司卡这些,但实际上,一般人们在银行办理的借记卡,即储蓄卡,是与借记委托协议,而不是贷款协议,协议本身不产生利息,而贷记卡(即信用卡)与发卡行之间是属于信用贷款,人们不需要向银行存一笔资金就可以以持卡人的信用向银行借一笔钱使用,并约定在将来某一日归还。
为何银行不肯直接起诉?
那么既然知道信用卡消费是属于贷款消费,那为何信用卡消费发生债务纠纷时,银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呢?
大家知道,不管任何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催款时候的手段都是非常的“人性化”的,那就是不停地换不同的人打电话催款,直至找到可以电话联系到的人为止,银行也就因此在许多人心中留下一个印象:信用卡是银行发下来让人乱花的钱。
如果银行一经持卡人同意,向持卡人所住地法院起诉追讨债务,那么为了保住自己的信誉,持卡人就会想方设法去找银行求情,甚至想办法凑钱还给银行,如此银行也就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而且如果向持卡人住地法院起诉,银行需要支出许多诉讼成本,而向信用卡中心所属地法院起诉,则能节省很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