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股份的公司吗?
现在有许多公司都打着“让员工成为股东”的旗号,吸引还未入股员工加入该公司,甚至有的公司会拿出部分股份给员工,让这些员工享受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有的公司甚至承诺,员工如果好好工作,日后可享受一定比例的股份分红。那么这样的分红是真的吗?这些公司又是什么原因要这样做呢?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得先看看“让员工成为股东”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是依照公司法严格登记注册,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经营一定范围的民事活动,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以及享有民事权利的社会组织。公司注册后,可以设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非股东职工的利益。公司回购股份必须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为了减少货币金额的支出而故意回购职工股份。但是现实情况是,有许多公司员工参与的股份回购中,存在着许多漏洞可钻。有许多人便借公司回购股份的机会,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其目的不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而是为了私利。而公司也知道这一点,为了公司的声誉与其利益,往往敷衍员工,使一些员工抱着侥幸的心理而钻空子。这样一来,员工“成为股东”回购的股份是真的,也是合理的,但“成为股东”的名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东,它并不是公司的创始股东,也不是原始股东。也就是说它没有出资,也没有参与公司经营,它只是被公司当作股东养起来的一只禽兽,它唯一可以作为就是当公司遇到困难时,它会想方设法阻止公司倒闭,当公司赚取利润时,它会很乐意地交出“利润”。
而且这些员工所得到的股份是在某个特定时期内有效的,过了一段时间后,这些股份就成废股了,没有任何用处。也有的公司承诺给股东分红,但那一定是很少一部分人能够享受到。而且公司如果有红利,也要缴纳20%的利息税。公司的收入一旦少于支出,该公司便会出现经济危机。很多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终究未能摆脱倒闭厄运,而处于成长期公司的状况又不可能给予股东分红,那给股东们承诺的红利便成了镜花水月。
还有一些公司实行“全员持股”,其内涵就是该公司所有员工均拥有该公司一定数量股份。事实上,这种“全员持股”是员工和公司间的利益分配,而不是股权。实际上它只是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这在法律上仍属于附属于劳动关系的附属品。公司的资本仍是由创始人持有,员工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也不能参与公司经营,没有分红权。这些股份只不过是一家公司为了吸引人才而特意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