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质押是什么意思?
所谓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股东)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为标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 由于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因此其生效的条件包括:
1、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2、出质人将质物即股权交付给质权人占有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不特定多数人持有的,所以不能简单地把所有股份交付给质权人即可。而应当将质押情况登记在股东名册上或者进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所以股权可以依法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因此若以股份做质押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同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除了符合《物权法》和《担保法》的一般要求外,还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且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否则,该质押行为无效;
第二,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成功后,公司将相应更改注册资金并在股东名册上进行记载;另外,法律还要求以股票出质的当事人通过指定的报刊进行公告。这些规定的目的就是防止股东权利的丧失及保证交易的安全;
第三,我国禁止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质押。这是因为上市公司一旦陷入债务纠纷,其股本金额极有可能被法院冻结、划拨乃至拍卖,从而使得质权人的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