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只能在美国吗?
中国的公司在美国上市,除了VIE结构,还有直接上市的途径——红筹股方式。 红筹股一般指中国境内注册、在国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所发行的股票。这些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资产都在国内,但因其上市地所在国家(地区)的经济体特征为发展中国家或落后经济体,故在概念上被称为“红筹股”。 “红筹股”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993年。当时,美国和中国香港两地证券市场都出现了中国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情况。由于中国香港地区的企业到美国做IPO比较方便,并且可以在不改变企业实际经营与管理场所的情况下,实现境外上市的目的,当时不少中国内地企业选择了去香港地区创业板挂牌交易。因香港地区的创业板开市的时间是下午时段,而这时段正好是中国内地股市的上午休市时间,所以有“红筹午评”之称。随着中概股的逐步成熟,目前“红筹股”这一名词已经很少被使用了。 但红筹股并不等同于海外上市企业,二者之间存在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投 资产业指导目录》,凡属于国家重点扶持行业的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享有政策优惠;而对于不属于上述范围及条件之外的红筹股份有限公司,其申请境外首发上市应遵循境内外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相关规定:本准则所称关联方是指下列各方: (一)投资者(所有者或债权人); (二)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三)与母公司、子公司具有控股权的公司; (四)其他可能与该上市公司发生经济往来,对该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所以对于通过VIE架构完成境外上市的目标企业来说,虽然在外资准入方面不存在障碍,但由于VIE架构的存在,可能使得企业在融资后难以通过关联交易的设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出合理的安排,进而引发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