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全民医保失败原因?
美帝的“医保”体系其实很复杂的,可以分成两类 一类是雇主提供的职工医疗保险(employer-sponsored medical insurance),这个是由雇主和员工一起负担保费费用,雇主承担大部分,员工个人承担小部分;另一个是政府的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这一项是政府直接向患者或者家庭成员进行付款,不需要患者另外支付保险费。 2013年,美帝有超过95%的人口受到了某种形式的健康保险的保护,其中有超过86%的人拥有由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剩下不到7%的人没有健康保险,其中2%的人是因为经济原因放弃购买保险,其余5%是因为无法找到合适的保险产品而未能投保。
从数据上看,美帝基本做到了人人有保险,但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不是人人都拥有一份完整的保险合同。根据劳合社的数据,美国人购买的医疗保单90%以上都是“最低限额保险”(shopping-cart coverage),每年保险金额最高可达5万美元。这种最低限额保险的特点就是保费便宜,但理赔额度低,只适用于小伤病、小手术或慢性病治疗。
如果发生了需要大额医疗费用的疾病(比如癌症),最低限额保险通常不起作用,病人就要完全自费承担医疗费用了,这时他们就需要动用储蓄、变卖资产甚至申请信用卡透支来缴纳医疗费。 美国的医疗消费水平非常高,全美平均一个患者一年要负担3248美元的诊疗费用,如果发生在大城市的超级豪华医院,那费用高达数百万也不是不可能的。高昂的医疗消费使得很多美国家庭即便拥有了医疗保险,也是入不敷出,只能退掉保险,自掏腰包支付医药费。
据美联储统计,2013年约有8.7%的家庭放弃了医疗保
表1 美国家庭医疗保健支出情况:2013 年
家庭类型 医疗保健支出占个人消费的百分比 小于8% 8%~15% 大于15% 无保险 2.3 6.9 12.5 有保险 5.7 7.6 8.6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统计局,美联储网站
险,其中的大部分是由于无法承受高昂的保费费用而产生的“被动放弃”,只有不到一半的人是由于财务风险主动选择退出保险,可见保费价格对于美国家庭是否继续持有保险的决策影响很大。
为了减轻低收入者的医疗负担,201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平价医疗法案》(the Affordable Care Act,简称ACA)。ACA主要是对医疗市场进行监管,以价格透明为主要目的,强制保险公司提供最低限度的药品、放射、治疗和护理服务,同时禁止保险公司的恶意拒赔行为。
虽然该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美帝的医疗负担问题,但是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尤其是针对低收入者,现在他们也可以像富人一样获得相对昂贵的医疗服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