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如何设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的规定,我国现有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条件、程序和监管要求如下所示: 一.设立的必备条件 1.主要股东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
3.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4.股东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5.董事长、总经理、基金托管部负责人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6.具有安全高效的运营系统;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及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拟发起人签订的有效协议;
4.主要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 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主席的身份证复印件;
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8.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监管部门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受理申请后5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四.取得经营资质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牌照后,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持相关批准文件到营业执照签发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