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个什么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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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会议纪要,是2017年5月16日,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该文件附件取消了3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第十一项便是“建筑设计师”执业资格审批。

这个决定一出来,很多建筑师顿时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我也是! 所以我就上百度搜了一下,百度显示的是—— 这个文件在行业里被称为“史上最严准入政策”。 以前,你要做建筑师,起码是个本科以上,然后参加一个全国性的统一考试,再通过设计院面试,才有可能成为一名建筑设计师。

现在,只要你在本科毕业后再念个研究生,或者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后从事设计业务达到一定年限,就可以自动成为建筑设计师啦! 太疯狂了!!! 因为我是学土木的,所以我对这个政策感觉非常震惊,因为按照以往的政策,我这辈子都别想成为一名建筑设计师了。 但现在,我居然有了一线希望……呵呵呵……

当然,作为国家决策的一份子,我觉的这个政策可能有他的道理。毕竟在中国这个大背景下,很多事情不是靠考个试、评个职称就能解决的。但是,对于个人而言,选择真的比努力更重要。 你看,如果我当初高考的时候,选的土木工程,而现在又在房地产公司工作,那我现在肯定要苦逼的考二级建筑师,将来考一级建筑师。可如今,我可以不必这么辛苦,因为我的专业是建筑设计相关,而且我在外企工作,更有可能成为国际建筑设计师联盟(WAF)的一员;虽然我不能报名参与AIA(美国建筑师协会)的考试,但谁说的准40年之后我会不会在美国找个很一般的大学读个建筑学硕士,然后成为AIA的一员呢?

也许,我这辈子都做不了一个伟大的建筑师,但我可以做一个自由的想象者。

苑淑颖苑淑颖优质答主

北京会议纪要,即1991年1月北京市高院召开的全市法院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形成的会议纪要。

对于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中法定代表人或内部承包经营的企业的负责人以企业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该人在签订合同时是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出现,且其在承包经营中并无违反企业有关管理制度的行为,除有证据证实用人单位明确表示反对或不予追认的,一般应认定合同有效,由用人单住承担责任,用人单住承担责任后,可按企业管理制度或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规定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内部承包经营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对于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中非法定代表人或非内部承包经营企业负责人以企业的名义签订的买卖、建筑工程承包、联营、科技协作、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以及仓储保管、运输、保险等合同,只要承包经营的企业或用人单位本身具备履行上述合同的能力和条件,且该人持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 书,或者持有企业空白合同书并以企业名义签订的上述合同,一般亦应认定合同有效,由承包经营的企业或用人单位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企业承担了合同责任后,可以按企业管理制度或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规定,追究具体签有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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