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允许单位自建房么?

兰芸沛兰芸沛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在北京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有且只有两个可能:

1、房地产开发商(新开发商) 2、房地产投资公司(简称“房投”或者“地产基金公司”); 那么,现在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房地产公司在建项目呢?

1、很多企业之前搞房地产是地方政府要求的,属于土地储备,这些项目前期支出很大,投资巨大,而目前的市场行情又不好转手卖掉,就成了现在的样子——不能卖,又不能停工,只能死扛。这一类一般是国企比较多些(地方国资平台)。

2、也有的是新的房地产开发商,他们一般不是自己掏钱建房子,而是找别人借钱做项目,把房屋建筑包给施工队建设,然后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这类企业虽然也叫做房地产开发商,但其实和上面的“房投”没什么区别了,只是规模比较小一些,通常叫小地产商。

3、还有一种特殊的存在,就是所谓的“类金融”企业。他们是通过融资、放贷、收租来获取收益的,并不直接参与房屋建筑的开发建设,这一类一般叫做资产运营商。

赖俞霖赖俞霖优质答主

现行法规禁止城镇职工集资建房。建设部41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规定前,为了控制住房建设规模,严格管理,城镇职工不得集资建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有企业(包括设在农村的国有企业,下同)使用的土地由该企业管理和使用,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设在农村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国有企业兼并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十条的规定,使用的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该企业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用途继续使用。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合作建房,应当符合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职工集资建房的规定,目前北京市是禁止城镇职工集资建房的,所以,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有企业、城镇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合作建的房屋不能直接给职工和农民个人所有,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将拆除农民个人房屋进行安置。

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城镇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与农民合作建房作出规定前,农民个人不得与其他城镇居民合建私有住房,地方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将拆除农民个人房屋进安置。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