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企业资金的影响吗?

崔英子崔英子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作为一家财务公司,我们经常会遇到客户咨询:“我贷款500万,年利率是8%,每个月利息4万左右;但是借款合同中却约定每年12个月、每月等额本息偿还20万元,请问这样合法吗?” 一般情况下,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客户可能不会仔细研究贷款金额和还款金额的对应关系(即等额本息),而银行信贷人员也不会主动告知客户实际每年归还的本金只有36万元(未考虑年初欠息情况),因为如果银行如实告知,很有可能就会导致客户认为银行在故意增加自己的融资成本而拒绝签字。等到放款后,银行会按照对应的还款额划扣存款账户的资金。 等额本息这种还款方式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实际上是一个会计上的处理手段,相当于把借款合同约定的年利率换算成月利率,再通过每月等额本息的方式逐月还原,直至到期日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

基于上述原因,部分金融机构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会采取“等额本息+复利”的还款方式,通过计算表明,随着每期利息的逐期相加,最后一期本息合计会超出最初发放的贷款金额。很多客户对这一点并不知晓,导致在融资结束后又找金融机构追讨多支付的利息,双方产生纠纷。

当然,在现实中也有不同的情况。比如有的金融机构为了尽快收回贷款,在发放贷款后不久便将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费用一并划扣至客户的还款账户,这种情况下虽然金融机构减少了融资成本,但却增加了客户的承担额度,也是不可取的。

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在融资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① 融资前,全面分析融资成本的构成要素,明确贷款利率、费用等计收标准以及支付方式;

② 融资时,认真审查并细化借款合同条款内容,尤其要注意各收费项目的收取依据及其标准;

③ 融资后,严格按借款合同约定时间、数额支付相关费用,并保留相应付款凭证或证明文件;

④ 对于金融机构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形,应及时清点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查明违约事实和理由,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莫锦茂莫锦茂优质答主

会计人员应按实际使用的工资总额反映各种工资费用,所以,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应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直接作为扣减项,将实际应支付的职工薪酬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企业代职工个人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企业经办的一笔个人税款支付业务,而不是企业自身的纳税行为,企业既不是纳税人,也不是负税人,仅是扣缴义务人。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并不构成实际的企业成本,而是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等所得的成本,职工取得应税所得,应当依法纳税,企业代纳税人支付其应纳税款,企业只是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企业代付的职工应纳税款不增加企业成本,最终要计入职工所得。

在款项未支付给个人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将代扣个人所得税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将使“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少记一项发生数,造成“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是“挂账”。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