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构建现代企业制度?
1、为什么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不是继续沿用传统的企业管理制度呢? 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对企业制度的定位问题,即是什么构成了企业的基本单位。我们可以把企业比喻成一个生命体,那么企业制度就是这个生命体的体制、机制或架构等。而企业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生命体”的体质健康水平。 我们通常说一个人体制好,是指这个人身体健康且抵抗力强;我们常说一个企业经营得好,也是指这个企业的“体质”(经营业绩)健康且抵抗不良因素的能力很强。因此从这点上来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使企业具备强健的体质。
2、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可以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四个字来概括(也叫“现代企业制度四要素”)。
3、为什么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不建立或者不完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什么弊端吗? 有!而且有很多。一方面,由于缺乏健全的企业制度作为保障,导致企业决策盲目性大、风险承担能力差;另一方面,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不明确,相互扯皮的现象普遍存在,影响工作效率;再一方面,由于企业外部缺乏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导致企业经营难度增加。 总之,不建立或者不完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弊端主要体现在政企不分、内外有别、职责不清、效益低下等方面。
现代企业制度区别于传统企业制度最显着的特征是企业法人制度的实行和规范化。因此实行规范化的企业法人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内容。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集中表现在企业的企业法人制度、有限责任制度和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这三个重要规范上,具体地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企业法人制度
1、企业要成为法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依法成立;二是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是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同时具备这些法定要件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也不具有法人企业的地位和职能。
2、企业法人要有人格权和财产权。人格权包括名称权、标志权、活动范围权等,财产权即企业法人对生产经营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的权利。有独立的人格权和财产权是企业能依法自主经营的法律基础。
二、有限责任制度
1、企业作为法人,其财产的所有权不再属于它的投资者——股东个人,而是属于企业法人整体所有。
2、法人财产要与投资者个人的其他财产严格分离。企业破产清算和兼并时,对不足和超出的部分原则上不得追加弥补,以保护企业所有者个人的其他财产免受破产损害,也使企业免于因股东破产或个人生活、遗产继承中出现的问题而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