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制企业是国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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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全民所有制是国有制的变种,是计划经济时代所有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以劳动作为计酬标准,不体现劳动的付出和所生产商品的价值。典型代表是以前的国企、合作社、农村集体等。这种体制在今天的中国已不复存在(农村集体外)。 国有制(state ownership)亦称 “国家所有制”或“公有制”。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所有制形式。是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财产基础。它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与私有制相对。

1978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个体制下,资源配置由政府直接配置,市场的作用非常有限。在这种体制下,无论是国有的还是集体的工厂,其生产的目的是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而不是追逐利润,因此也不存在所谓的市场失灵问题。那时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提高生产力,增加社会供给,并不存在多少关于市场机制的问题。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我们的产业政策越来越受到国际贸易规则的约束,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于是,我们开始面对市场失灵的困扰。市场的自发力量会引致收入分配的不均等。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我们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缓解市场缺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

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之后,凯恩斯主义盛行一时。凯恩斯认为,市场失灵主要由于有效需求不足引起的,因此解决市场失灵的关键在于政府宏观调控。凯恩斯主张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近年来,随着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复兴,人们对凯恩斯主义进行了新的解读。

新凯恩斯主义者认为,凯恩斯的主张并不仅限于宏观经济领域,它同样适用于微观经济活动。凯恩斯主义的微观基础由此得到重建。

与新凯恩斯主义者不同,激进的新自由主义者则坚持货币主义。他们认为,政府干预经济的任何努力都只会事与愿违。市场的自发力量虽然会有失灵的时候,但是政府却是无所不能的。只要赋予市场以应有的地位,通过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任何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当前,我国的经济改革仍在继续,我们需要面对更多的未知数。凯恩斯和新古典主义这两大流派似乎给了我们有益的启发:在某个特定的情况下,凯恩斯也许是正确的;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新古典主义又显示出它的迷人魅力。也许我们应该抛弃教条式的思维定式,结合中国的实际,寻求一种混合的经济模式——在宏观上更多地运用凯恩斯的理论,在微观上则大力倡导新古典主义的理论。这或许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收益。

刁胤紫刁胤紫优质答主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相对于集体所有制企业而言的。我国的企业按所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所谓“全民所有制”即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的公有制形式。

在我国现阶段,具体就是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生产资料所有者权益的企业制度。我国绝大多数的国有大型企业、优势企业采取的就是全民所有制。从法律角度上说,企业法人是指依法成立,通过独立的生产经营、服务等场所从事法人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国有企业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国有企业的特点是:生产资料是国家直接占有;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要经过国家严格审批。

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的区别是:国有企业是由国家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并由国家直接经营治理。

国有企业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区别是:混合所有制是国家所有与其它经济成份混合的产物。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混和所有制企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国有成份与集体成份、外资成份和私人成份混合的企业,其性质根据投资比例、经营方式与治理方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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