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逾期账款怎么记录?
1、首先明确,任何一笔款项,只有符合会计确认和计量的标准才能计入相应的账户(也就是要有真实且确凿的证据来佐证);不符合会计计量原则的收入和支出就算发生了也不能在财务报表中反映,需要判断哪些收入或支出“应该”记入当期损益(就是按会计核算原则确定能入账的),哪些支出“不应该”列入当期损益(就是按照会计核算原则确定不能入账的),然后分别进行处理。所以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时是不能随意记账的! 其次要知道,所谓“财务报销”,实际上是指支付款项,即付出钱粮,从这方面说,它属于资金运动中的“支出”环节,因此需要与“收入”进行比较、核对,看是否“平衡”。如果“平衡”则证明记账正确,否则需调整。 对于“借款”的处理也应如此看待,实际工作中有些人会把公司或个人借入/借出的款项金额直接记入自己负责账务处理的科目中,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借款不论来自个人还是银行或其他单位,都属于其他单位的债权,在会计上作为负债处理。在偿还时应通过“银行存款”等科目,而非“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进行核算。
2、关于会计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不开具会计凭证:
(一)取得经营收入的当事人,凭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收据办理税前扣除;
(二)政府、事业单位收取的各种收费以及罚没款项,以财政部门出具的收款凭证及票据处理;
(三)职工公出借款凭部门出具的欠款凭证原件;
(四)职工因公出差末返回的,凭派出单位证明先作预借支处理,待回到单位补报手续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报销;
(五)经批准暂借款项用于临时采购且承诺尽快归还者,可不再附证明材料,但必须于次月7日内办理完借款手续;
(六)本制度规定的其他可以不编制会计凭证的岗位或事项。
对于上述情况可以不记账、不做账,但要写明原因并保存相关的原始凭证,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