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员类别填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依法由法律规定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权利和义务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企业的老板、股东或者投资人。 企业的负责人就不一定指的是企业的法人了,比如有的企业设执行董事(副董事长),那么这里的负责人的指的就是董事长了;再有的企业设经理,那么这个负责人的就是指的总经理。
总之,企业的负责人,具体是谁得看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为准。 另外补充一点:现在实行注册资金认缴制后,工商部门不再要求注册资金必须一次性到位且不能抽逃。所以,这里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没有关系了。因为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都只要将注册资本金分期交齐即可,而且不存在将注册资本金全部提走的情况,这个注册资本金的性质实际上只是象征性和临时性融资作用而已。
一、什么是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它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如国家机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以及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等。 简言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行为的实体都是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成为企业法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实体。
2.企业法人必须拥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3.企业法人必须在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4.企业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
5.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的国家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企业法人应办理的证件 作为企业法人的组织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符合法定形式。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自己的组织和系统制度。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应办理下列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其复印件。
2.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