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的定价原理?
企业年金(Corporate pension scheme),又称“职业年金”或“雇主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履行了一定义务基础上,企业年金基金会对企业职工所提供的额外的、非强制性福利性养老金制度安排。 企业年金源于美国的401k计划,是相对于政府提供的社保而言的补充养老保障。我国2004年开始试点的企业年金,其制度框架和运作模式虽借鉴国外经验,但主要考虑的是填补国民社会保障体系的空白。
从国际上看,企业年金通常由三个部分组成(也称三支柱):第一支柱通常由国家主导提供,具有强制性,称为“公共养老金计划”(Public Pension Plan);第二支柱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可分为企业年金计划和职业年金计划;第三支柱是由个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 从目前的体制看,我国的年金计划属于政府推动型,带有很强的政策性。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市场机制,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属于典型的“第一支柱”,即“公共养老金计划”,企业和职工只承担缴费义务,享受权利取决于国家政策和财政状况。这种单一支柱的模式存在相当大的风险,一旦政策倾斜发生偏离或者财政支持不足,会严重威胁企业年金计划的运行和发展,甚至导致计划的破产。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励相容机制,促使政府和参保者以理性积极的态度对待企业年金,是今后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有比较成熟的企业年金制度。美国是世界上建立最早的年金制度的国家之一,起源于20世纪中期。所谓“36号提案”,是指美国1974年的《国内税收法》第36条款,它授权雇主与其雇员共同支付员工退休后的收入,以此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
日本是在二战后通过立法建立了统一的全国性的企业年金制度,实行强制储蓄,积累与发放并轨。近年来日本政府为了刺激消费、振兴经济,多次调整企业年金计划,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竞争力。
欧洲多数国家的年金计划与日本有所不同,没有实行全国统一的政策和管理制度,而是由各国自行制定相关政策实施。但也有几个国家对企业年金实行了全国性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如德国、法国、瑞士等。这些国家的企业年金一般都在本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第二支柱的位置,主要起到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