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能用于企业吗?
1、“给公司带来巨大利益”这句话缺乏基本常识。 企业经营是要依法纳税的,不可能偷税漏税,更不可能去行贿受贿。所以对企业来说,没有带来任何“利益”,反而是增加了成本。 当然对于个人而言,可能会因为非法所得而不被追责,但是从道德层面讲,这种收益是一种不义之财,肯定会被良心谴责。
2、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作为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之便收钱是不符合规定的,要受到刑罚处罚。至于是否“给公司带来巨大利益”,并不是刑法评价的标准。至于是否“造成重大损失”,也不是认定犯罪与否的决定性证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行政首长包括:(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正负责人;(二)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乡镇干部属于国家公务员,应当参照执行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