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是企业产权吗?
“企业产权”这术语有问题,好像股东对企业拥有产权一样(虽然事实上也是);正确的提法是“公司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这个承受者是法人,即公司(企业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享有知识产权等一切法人财产权,也承担如合同、侵权等的民事责任。 股权属于“公司权利义务的分配方式”,也就是股东通过投资而持有(取得)的公司财产权利(包括基于所有权和股权的其他各种权利)。所以,从逻辑上来说,股权是该法人的财产份额,而不是该法人对某个特定客体的所有权或财产权。
当然,作为出资而取得的股权,从法律上说,的确是股东对公司财产的一种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债权(与股东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相对应),但这不是财产权! 不过,人们习惯上将股权(stock)和债券(bond)(两者都是债权)混为一谈,将公司的股东和债务人划上等号——比如在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用股东拥有的股权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