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产可以出货吗?
不能,《价格法》第三章 定价原则与定价措施: 第八条规定 “经营者和消费者应当按照生产经营成本的变动、供求关系以及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市场价格,并通过经济手段和其他方法加强自我调节,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第十三条规定“市场调节价,是指由当事人自行制定并在法定权限内依法实施的销售价格或购进价格(进货成本)。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由定价主体根据定价目的、成本状况、利润水平和经营状况等要素依法自主决定” 第十四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目的和定价权限,经市场价格调查或者预算核定,拟订的在规定范围内的最高和最低限价。”
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开展价格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严格计量管理,确保量值准确; ……。”
第二十二条规定了政府指导价格的制定程序。 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政府指导价格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规定"本章所列举的价格行为,属于限制价格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违法行为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外,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