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股票会退市吗?
会的,2018年就退掉了 (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017年8月30日,证监会公告,因公司存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进行了立案调查;2018年4月27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12号,认定国电电力的相关行为构成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1.2015年10月、11月和2016年11月,国电电力未按规定披露及其及时履行债务逾期、资产划转、对外担保及诉讼等相关信息。
2.2014年至2016年间,国电电力通过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数额分别为3.79亿元、1.43亿元和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和24%。上述资金被关联方长期占用,导致国电电力累计亏损25.8亿元。
3.2014年和2015年,国电电力及其下属子公司作为债务人或保证人,分别涉及民事诉讼58起和31起,涉案总金额为28.8亿元。其中,2015年全年新增案件10起,涉案金额15.9亿元,截至2015年底,未确认损失金额为9.6亿元。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监会对责任者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的;
(二)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的;
(三)不按照规定披露或有负债信息的;
(四)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配合执法检查的。 对国电电力的上述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国电电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