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股票怎么办?
首先,要区分“公司破产”与“公司清算”的概念: 一、公司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进行的清算称为破产清算。” 二、公司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0号)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宣告破产的,管理人因执行强制清算程序取得的财产,交付给依法承担清算义务的人;没有依法承担清算义务的人或者无法确定具体主体的,交付至立案庭或立案庭确定的负责该强制清算案件执行工作的机构。” 根据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后,该公司进入破产重整阶段并进入法定的清算流程。此时原股东不再享有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以及相关的决策权;而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取得相应的权利及地位。
其次,再探讨一下破产重整与企业上市的关系: 在我国,目前对于是否允许破产重整中企业的股票继续交易,尚无明确规定。但是,从相关案例来看,一般还是会对股票进行停牌处理。 例如: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 可见,上市公司在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时会被交易所暂时停止上市,但并未禁止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组、重整等操作,只是规定了若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后,连续20个交易日每天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就会被终止上市。所以,如果上市公司符合前述规定的条件,则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创业板重整企业股票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上市公司在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被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当日,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临时停牌,复牌首日股票涨跌幅度限制为5%。因此,投资者在买入破产重整股时要注意其风险性! 最后,谈一谈破产后对投资者的影响和对策: 如果说一个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导致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破产清算了。而如果这个公司在进入破产状态前已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话,那么在进入破产清算后就必须要将持有的这些证券进行变现处置掉才行。 一般来说,对于普通股民朋友来说,当自己购买的证券被破产清算所处置后可能只能收到面值几角钱的现金回报或者是拿到一些垃圾债券作为补偿品而已;而对于那些参与过公司发行新股或者增发配股的股民朋友们则是直接可以拿回自己的本金加上一定比例的分红收益来弥补损失。所以说对于那些购买了破产清算股票的用户来说一定要密切关注自己所持有的股票价格走势变化情况才能及时做好应对策略以避免造成更大亏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