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不良怎么办?
有银行贷款,若出现不良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联系银行,询问其具体的还款要求,按时还款,若是还款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若经协商达成还款协议的,则按协议执行即可,否则,对方会将当事人纳入黑名单。
若是银行以当事人逾期还贷、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等违约行为,在贷款合同解除条款生效的前提下,要求提前还贷的处理办法如下:
1、在接到银行通知后,应当及时询问是否有误,若确有过错的,应当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2、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讼,具体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定。
证据:起诉状、原被告的主体信息、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身份证、还款流水等。
注:一般若不构成违约的,不需提前还贷,若构成违约的,也非单方解除合同,当事人可积极与银行协商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