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怎么续款?
续贷手续的办理,需要在学生毕业当年的5月份,持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和大学学校提供加盖公章的贷款还款计划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向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
在提交了申请之后,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学生的申请、大学的还款计划书、毕业证和学生证等材料审核无问题之后,办理续贷手续。办理完手续之后,由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续贷手续上报给当地的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批。并且向大学寄送续贷证明,大学要收到助证明之后,在办理学生的毕业手续。贷款学生毕业之后,在外地工作的,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出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学生在提出续贷申请之后,要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向区、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作提交和汇报,以便于后期的还款和还款的监督工作。在工作日有空的时,向办理贷款的银行查询自己的还款账户,向还款账户上存入一定的还款金额,一旦银行开始扣款,将账户内足够还款的金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