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代持股份?
“代持”,是“代为持有”的简称,是指实际出资人不显名于工商登记簿上,而由他人代替实际出资人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出现,并行使股东权利。 实践中,存在多种形式的代持协议;但不论形式如何,其核心内容均包括:委托方(以下称“甲方”)将其持有的某目标公司的股权委托给受托方(以下称“乙方”)持有,并由乙方代表甲方对外从事股东活动、享受股东权益和承担股东义务等。
在商事领域中,任何交易都应该是一个“双赢”或者“多赢”的过程。对于代持行为来说也是一样的。 基于此,设立代持关系,一般应遵循如下规则——
1. 订立合理的代持协议。 这是建立代持关系的基础。实践中,因委托人、受托人的不同,会导致代持协议的名称、条款有所差别,但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即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建议在签订代持协议时,对下列事项作出约定——
①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信息;
②被代持股权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实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取得时间、是否已全额缴纳注册资本金或实缴资本金以及是否存在质押或第三人担保情况;
③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职责;
④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2. 以合理价格转让股权。 如果出让股权,则必须以合理的对价转让。如果受让股权,则原则上应支付相应对价。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对价,既可以是货币性质的对价,如支付一定的金钱,也可以是实物财产或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如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进行置换。总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其本质均应体现为交易各方的意思表示,而非简单地将某一价值记入账簿。否则,将可能产生股东出资不实乃至虚假出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