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宝科技上征信吗?
之前上过。不过现在已经不上了,具体可以看看我写的这篇文章 之前是上的。但是根据最新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6号文,金融机构为个人提供的消费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借款人收取费用或附加其他条件,这意味着网络小贷的“高收益”时代已经过去了,以后都要回归本源。
其实早在2017年,央行和银监会就已经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588号),对银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再次加码。 其中重要一条就是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将信贷资金、委托资金通过互联网平台公司变相投放给无担保贷款申请人使用;也就是说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不能作为放贷主体存在了。
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虽然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不是放贷主体,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成立与生效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无论借贷关系是否有效成立,借款人都有义务按约还款,逾期还款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只是作为信息中介,并不实际参与借贷关系的形成过程,所以也不应该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责任。
如果发生纠纷,借款人起诉应当直接起诉贷款人,而不是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 那这个政策对于以大数据风控技术为基础的刷宝科技公司影响有多大呢?我认为还是巨大的,因为如果贷款行业以大数据为基础的融资模式被限制,那么以大数据风控技术为基础的刷宝科技有限公司的盈利空间就会被大大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