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肖星愉肖星愉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一、社会保险滞纳金如何计算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每逾期1日,处应缴数额2%的滞纳金”。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参加社会保险且不能补办的,应当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含30日),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办理补交手续,同时按规定金额缴纳滞纳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用人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需补缴5月至7月的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

(1)用人单位应于6月15日前将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利息全额缴清。若超过6月15日仍未足额缴纳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用人单位于8月15日前将未按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利息全额缴清。若超过8月15日仍未足额缴纳的,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加付滞纳金。

2.用人单位逾期缓缴社保费,需补缴5月至7月的养老保险费和滞纳金。

(1)用人单位应于7月15日前将拖欠的社会保险费以及滞纳金、利息全额缴清。若超过7月15日仍未足额缴纳的,按日向征收机关缴纳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2)用人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未按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滞纳金、利息全额缴清。若超9月15日仍未足额缴纳的,按日的千分之二的标准加付滞纳金。

二、企业未及时给员工办理参保手续、补缴社保费用要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参加社会保险年检或者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且尚未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