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单位有股权投资吗?
“财政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财政状况和宏观调控需要,编制的年度收支计划。 因此从定义上看,财政预算是不包括股权投资的(事实上国家财政资金也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市场)。 但财政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有权利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投资(含股权、债券等资产形式)的;且由于各级财政部门掌握着行政和事业的资金分配权,其投资的规模、结构、方向等都会对全社会产生重要影响。为了规范其行为,2015年发布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暂行办法》。 该办法第二章明确了各部门和单位的使用权限,其中就明确规定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对外投资。
还有两个文件与行政事业单位的投资有关:一是《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二是《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38号)。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旨在加强和规范各地方政府的举债融资和建立投资基金的发展,并未涉及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问题。
综上,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是不能进行投资的(但可以在企业重组、破产中依法取得补偿收入)。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投资限定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