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给投资者分成?
首先说明观点,对于散户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把利润全部留给散户,只收取极低的费用。因为这样操作最不容易出问题。 很多众筹项目,都是按照上市融资的比例来给投资者分钱的。当然,你投资越早,得到的股份就越多,最终拿到手的钱也就越多的。这种模式没什么问题吧? 但是到了“创业邦”这里却变成了另外一回事儿…… 按道理说,创业邦作为中介,应该尽量促成交易,把钱尽快给到创业者手里,这样才能持续的有生意做啊!可是他们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为了吸引投资人,他们先拿出极少的一部分钱(甚至可能是借的)给创业者,然后剩下的大部分钱,则是从投资人那里收上来。
举个例子:一个项目的融资目标是100万元,创业邦可能只需要付出20万元的启动资金,其余的钱需要向投资人收取。当项目融资完成50%的时候,创业邦就可以收到40万元的款项了;等到项目成功上线,创业邦再慢慢把剩下的60万元打给创业者(注意:这个时候可能距离项目融资结束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在此期间,创业邦拿着20万的启动资金有可能要做成好几笔交易呢!) 这种做法有什么问题吗? 其实也不见得有什么大问题,只要创业邦能把这笔钱一直滚动起来,并且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就不会受到多大的损害(注意:我这里说的是损害,不是损失,所有投入的本金还是要归还的,只不过可能会晚一点儿而已)。但是问题是,创业邦真的能保证始终有那么多项目等着他们去撮合交易吗?万一哪天资金流断裂了怎么办?到时候最先受伤的还是散户投资者。
因此我认为,对投资者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给投资者分红,然后把所有收益都留给他们,自己只收取很低的服务费——这样做既不会伤害到投资者的利益,又能保障创新工场的收入,岂不美哉?! 当然,如果投资者不同意这样的方案怎么办?难道就眼睁睁的看着创业者拿了我们的钱跑路吗?!(•̩̩̩̩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