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矿权如何入帐?
新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根据这一定义,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虽未体现为实物形态,但却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证明企业拥有的可辨认无实物形态的资产,因此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实务中对采矿许可证的确认方法:
一、通过政府调查、咨询认定等方式确定其现值,然后将其分摊至相应资产和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一般为10年)进行摊销;
二、若无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实际价值的证据,则先对其进行评估,进而确定其价值,再进行后续会计处理; 三、若无法对采矿许可证进行合理估计,则不予确认,但在核算相关成本费用时适当考虑其影响。 以上处理均属于谨慎做法。对于采矿许可证的价值应按以下步骤确认:
(一)确定该采矿权的公允价格(或公允价值)。
(二)确定该项采矿权的经济寿命期,即该项采矿权应摊销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采矿权的经济寿命期与土地使用证的期限相同,均为30年。
(三)计算每期应计提的采矿权摊销额并记入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