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更换股东需要什么?
1.先转让,后变更 把A转让给B,然后到工商局做变更,这样是最省时间的做法; 2.先变更,后转让 把A的股份过户到B名下,然后再去工商办理变更。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哪种需要交税。第一种方式不需要交税,第二种方式需要交纳所得税和印花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的企业所得税前的利润要缴纳20%的公司所得税,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息、红利等所得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注:这两个20%都是指应纳税所得额的20%,不是指应纳税额的20%)。如果将一个有限公司的股东由一个人变为几个人(或几个人变为一个人),则属于公司资产或者股东的变动,应当进行清算并缴纳相应税费。
3.先注销,后成立 把现在名下的公司先注销掉,然后重新设立一个新的公司,这种操作最省费用。 如果不注销直接变更的话,原公司要做为分公司进行处理,要交纳营业执照上显示注册资本金全额的1%~5%的企业所得税(新公司免征)以及3%~5%的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另外,原来公司所有的债务都要由新设的公司承担。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注销掉原公司将有利于节省一些费用支出,但是,如果注销掉原公司的理由不充分而且又达不到法定条件的话,不仅该注销手续无法完成,还有可能因此构成偷税漏税行为,从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