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赁房产谁来交税?
1、企业作为承租方,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出租房产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法》规定: 第三条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除纳税义务人外,还包括个体工商户、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代表机构、办事处、分社、分公司等各类机构。
第四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五)房屋租金收入。 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为税务机关依法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具体由谁代扣代缴,要看税务部门是否指定了相关的义务主体。 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税收政策的通知》(冀国税发[2013]56号)规定“对融资租赁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宾馆酒店及餐饮娱乐场所取得的房屋出租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所以,上述三种情况下的税款,由出租方缴纳给税务主管机关。
2、企业作为出租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企业将自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应该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税率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经营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比例为7%(市区)、5%(县城)、1%(郊区)。
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比例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比例一致。
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开征范围限于从事生产和经营的纳税人。
第二款规定,上述纳税人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局制定。据此,企业的出租收入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由出租方向地税局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