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资产怎么形成?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基本原因。 由于税法和会计准则在确认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等方面口径的不一致,因此产生两者之间在计算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一致。
税法一般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推延到以后年度,因此对于以后年度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前,不能冲减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只能确认为负债。
此时企业认为根据会计准则,这部分能够冲抵以前的收益,应调整已确认的所得税负债。 而将来能否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按照谨慎原则,将根据会计口径计算的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不能全部确认为所得税负债。
应当将这部分差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体现将未来可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的部分予以留待以后年度的事项。也就是说,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根本原因就是,企业确认了超过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在未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和缴纳所得税部分的负债。
即有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存在。因此,不确认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这个原因。 除非企业能够确认该笔亏损肯定能够在今后年度弥补,就可以确认该笔“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