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股份制招商?
国内现在较为常见的有四种企业组织形式: (1)个人独资企业: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并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非公司制企业; (2)合伙企业:指由2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一般可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或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3)公司:是指以其注册资本金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居多,目前我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大多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主要形式; (4)其他企业:主要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股份制企业则是经批准对某项事业进行投资设立的企业,国家允许其享有经营自主权,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跟普通企业与公司相比,其优势所在为:
1、普通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由个人投资,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只限于以投资额为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的民众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其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不确定的,有限合伙企业具有与普通合伙企业相同的特征,仅对特定投资盈利或后果承担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是公司,不是投资者,而是以注册资本为限。所以说,如果公司赢利了,公司要分红利给投资人,如果公司亏损了,投资者也不负责偿还公司债务。
2、普通企业:投资人不具有管理企业的权力,权力集中在负责人身上,负责人个人素质决定企业的兴衰;公司:公司决策机构(股东会、董事
会等)、执行机构(经理、监事等)、监督机构(监事会)相互分离,彼此独立,能够有效制衡权力,使企业管理更加规范,决策行为更加理性化,最大限度避免因企业负责人个人素质高低所引致的企业兴衰。
3、普通企业:企业财产与投资者个人财产难以区分,企业债务往往转嫁给投资者;公司: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它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身份、独立的企业名称、独立的经营场所等,以公司法人为实体,自主经营,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财产与投资者个人财产分离,企业债务与投资者个人无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