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贷款一般能通过吗?
当客户的保单贷款无法通过时,一般保险公司会列出几项原因供客户参考。下面是几种比较常见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原因一:最近一次交付的保险费有一定的限额,如果所贷款项超过了这个数额,则不能获得批准。
解决方法:请按照保险单的约定,按时分期缴纳保险费。如果到期日已临近,而且估计很难按时交上余款,那么建议您最好能提前支付全部应缴款,以免除保险单的效力。
原因二:需要贷款的部份未满足本公司的规定。
原因三: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不充分。
解决办法:建议您准确、及时的提供真实、充足的贷款资料。
原因四:投保人以现金价值作为交纳保险费的基础,然而其所欠交的保险费已超过了现金价值的2倍。
原因五:为保证具有足够偿付能力的约定,贷款额不能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该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的90%。
原因六:为确保该保单的持续有效并符合公司的承保条件,本公司的职业类别有限制。
原因七:如果您不能明确定义自己的职业,您的贷款申请将会被拒绝。
原因八:您的贷款申请未能被批准,是由于您的资料缺少一些需要由您本人填写的栏目。
原因九:未满足某些特殊规定。
原因十:借款人与保险公司或者被保险人关系异常。
原因十一:还有其他未列明的禁止或限制规定的情形。
解决保险单贷款拒绝问题之方法:
如果“保单质押贷款”被拒绝,客户先不要气馁,因为每个客户都与保险公司签有保险合同,享有保险单的权益,而保险公司并未取得保单的全部权益,仍有部分权益归客户所有。根据我国《担保法》第66条第三款规定:“抵押物灭失,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抵押权人,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的,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及《保险法》第59条第2款规定:“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于保险责任原因造成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受益人未向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保险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所以,当“保单质押贷款”被拒绝时,客户可以以意外伤害为由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由保险公司赔偿其“保险金”,保险公司在获得全部理赔款后,该款应以“偿付保险费”为由向客户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