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委托贷款有风险吗?
谢邀! 首先,应明确“房产委托贷款”业务是中介机构基于购房人(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授权,代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手续,并不是出借方。在操作过程中,除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外,一般也不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并不存在所谓的“利率”问题;当然对于借款人来说,其应承担的贷款利率(利息)其实就是其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代理服务费,如果借款人通过正规渠道、正常程序办理按揭贷款的话,这部分费用实际上是由开发商来承担,但由于国内目前的地产开发行业普遍采取的是“现金交易”方式,因此往往由借款人来承担这笔费用。
其次,从风险的角度来看,由于中介机构不是放贷人(没有放款资格),所以并不会直接参与借贷关系的形成与履行过程,因而也就不可能承担借贷关系存续期间的风险责任——所谓的风险其实主要指违约风险即借款合同无法得到完全履行而带来的损失,这种风险虽然存在,但一般通过第三方保证或抵押担保的方式,并辅以贷款发放前的风险评估来进行控制。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尽管金融机构从事同业业务也是以合法为前提,但是受现行监管制度所限,大部分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融资业务实质上还是属于信托法律关系,只不过因为受托机构(银行)拥有金融企业法人资质且通常可以直接开立银行帐户,因而其操作的流程与个人理财业务较为相似,容易被普通大众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