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和转贷什么意思?
1、“贷款”,是借款人由于个人的需要,从银行得到一笔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同金额借款。 其中,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就是商业银行;接受资金的主体又称为借贷人或借款人;金融市场上存在一个借款与一个出借人的时候,称之为单一的借贷关系;如果同一时间内,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借入者和借出者,这时候就形成了多重性的借贷关系。
2、转贷就是借款人通过贷款的形式将所获得的资金进行再次投资的行为。也就是说,借款人首先需要从银行贷款,然后将这笔资金用于其他用途。在还款的时候,借款人除了需要归还本金之外,还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这些利息往往比借款人直接投资的利润要高,所以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规操作。因为借款原本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转贷则把这笔钱用于其它方面,这种短期挪用资金的做法,往往会加大企业的财务费用支出,增加企业负担。
另外,根据我国《贷款通则》的规定,任何企业不得用贷款缴纳各种税收,也不得用于股本溢价,不得用贷款购置车辆、房产等实物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用贷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企业行政性开支,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