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股份是什么关系?
我们公司注册的时候,法人是李雷(我是股东之一),注册资金100万,我20万,后来李雷不想干了退出,我把他20万的股本转让给我自己,现在我的股份是100%。 前几天我又注册了一个新公司叫韩梅梅(我自己)有限公司,法人也是韩梅梅,注册资金100万,我98万,剩下2万是预留的。 我想把公司的股份全部给李雷,就是把我的98%和留用的2%总共100%的股权全部送给李雷 这样操作可以吗?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呢? 例如:如果以后公司经营不善,我是不是要对李雷的亏损负责呢? 或者李雷作为隐名股东,在显名的过程中,是否应该享有优先认缴权?
回答:首先,把20万转到韩梅梅账户--成立韩梅梅个人独资企业,然后把100万转到这个企业,最后注销企业,这样操作比较合适。 原因如下: 1、虽然从表面上看,是你把20万元股权转让给了你自己(即由李雷持股变成了韩梅梅持股),但是实际上你只是把这20万元转入了你的一个私人账户(这相当于你把这个钱借给了李雷,而不是真的把他变成你的股东了——因为如果真是他的话,你应该把20万元直接打进公司的账户才符合逻辑); 2、然后你再成立一个一个人有限公司,把100万元打进这个公司帐户里(这里的股东只有你一人,所以你可以随意分配股权,比如70%归你,30%归李雷),这样,名义上你是这个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代表,实际上的控制者还是李雷。
3、最后,你把原来的公司注销掉就可以了。 至于你说的不想让他承担风险之类的,完全不需要担心,因为这个公司所有的业务都会通过你这个新公司来完成,所有的收益也会通过你这个新公司来获取,所以你只需要考虑如何把公司做好就可以了,不用担心原来的那个公司(也就是你现在没有控制的那个公司)的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