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委托书怎么写?
公司委托某人来办理公司注册、变更和注销等一切手续,以及代理记账报税等事宜(以下称“受托事项”)的授权委托书 应写明以下内容:
1. 写明公司名称全称;
2. 写明登记机关全称及登记地址;
3. 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 写明联系人电话;
5. 写明受托人(即会计师、律师或其他中介机构的经办人员)姓名;
6. 写明受托人的证件号码;
7. 写明受托人的联系地址;
8. 写明委托期限(从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9. 写明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注:以上材料为格式范本,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另外需明确的是,除了上述授权委托书之外,当事人还需要提供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有些工商登记机关会要求企业提供股东签署的指定委托书,指
定委托书须明确由谁承办该公司的设立登记,不能仅仅简单规定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因为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股东的话就存在法定代表人同时被指定办理自己和他人为公司股东的可能;如果企业不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则会出现自己的股份被别人登记办理的后果。因此指定委托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能笼统。